关于对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“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-尊龙凯时ag旗舰
一、起草背景
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,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地见效,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,安徽省财政厅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、安徽省民政厅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安徽省审计厅、安徽省扶贫办、安徽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意见》(皖财乡〔2021〕49号),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工作。
二、起草过程
根据省七部门文件和市政府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市财政局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征求了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民政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审计局、市扶贫开发局、宿州银保监分局意见形成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》。
三、《通知》工作目标
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政治站位,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,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。
四、《通知》主要内容
《通知》共分为4个部分:
1.进一步认识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。
2.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中的责任。
3.进一步加大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自查和检查力度。
4.进一步加大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责任追究力度。
五、《通知》创新举措
要求尽快实现跨层级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,避免补贴资金多发、漏发、重发和迟发。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财政、审计等监管部门完整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。
六、下一步工作
加强沟通协调,完善工作机制,持续开展日常监督和管理,推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。把推进完善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,进一步加强管理,加大监管力度,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,及时研究解决补贴发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、惠及于民。
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
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政府,市政府有关部门:
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,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地见效,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,根据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审计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意见》(皖财乡〔2021〕49号),结合宿州实际,提出如下工作要求。
一、进一步认识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。进一步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,是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,是巩固专项治理成果、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的重要举措。各县(区)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,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,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地见效。
二、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中的责任。各县(区)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皖财乡〔2021〕49号文件精神,切实把握本部门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中的责任环节,督促本县(区)、本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不折不扣地做好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,确保农民群众及时知晓各项惠农补贴政策,方便农民群众申请;确保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有序推进,方便农民群众领取使用;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,农民群众取用方便。
三、进一步加大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的自查和检查力度。继续开展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自查和检查。4月底前,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开展一次本系统内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;6月底前,各县(区)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。下半年适时组织全市检查。
四、进一步加大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责任追究力度。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各县(区)、各部门要根据皖财乡〔2021〕49号文件规定的部门职责和《中共宿州市纪委机关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巩固惠农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专项治理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通知》(宿财农村〔2020〕68号)文件精神,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;对在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,推诿扯皮、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,从严查处;坚决杜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管理发放工作领域“微腐败”情况发生。
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民政局
宿州市人力资源和 宿州市审计局 宿州市扶贫开发局
社会保障局 宿州银保监分局
2021年3月12日